罚款133万余元!我能(福建)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用油被重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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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16日发布莆市监处〔2021〕2522号(我能(福建)食品有限公司)。我能(福建)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用油,被重罚1330960元并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!

潇湘晨报综合

关键词: 生产经营 生产日期 潇湘晨报 经营许可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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