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多年纠纷一朝化解

法官对当事人调解


(相关资料图)

近日,吴桥县人民法院信访团队负责人高殿洪与村干部联合调解,化解了一起10多年的纠纷。

两人“投资”只有一人赚钱

两同学为此打起官司

吴桥的孙某和戈某是同学。2011年9月,戈某因资金短缺找到孙某。戈某提出,他将自己名下一辆货车作价20万元,由孙某出资10万元,货车所有权归两人共同所有。两人签订合作协议后,孙某给了戈某10万元。没想到,戈某开着这辆货车从事运输赚钱,运费都归他所有。

孙某认为戈某的行为是一种欺骗,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,故将戈某起诉到吴桥县人民法院,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戈某返还自己10万元。

“投资款”实属借款

法院判被告“还钱”

吴桥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,认为双方协议中涉及的车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,戈某对货车一直有实际控制、使用、收益和经营权,而孙某始终没有参与其中。孙某与戈某签订的合作协议实际上是一份借款协议。

据此,吴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戈某需返还原告10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戈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。为此,孙某向吴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吴桥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线上调查、线下走访,均未发现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在向孙某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后,吴桥县人民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。

法官找到争议焦点

决定联合调解化纠纷

近日,孙某再次来到吴桥县人民法院,要求法院恢复对此案的强制执行。吴桥县人民法院信访团队负责人高殿洪在仔细查阅此案卷宗后,积极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。

在缓和孙某情绪,使孙某能够平心静气沟通的同时,高殿洪进一步梳理了此案中的法律关系,厘清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及处理案件的思路。

想到戈某所在村的村党支部书记邢浦庆对此案比较了解,且在当地威望较高,高殿洪便主动邀请邢浦庆参与案件调解工作,联手化解纠纷。

法官与村干部调解

被告当场返还借款

调解过程中,高殿洪从双方当事人多年的友谊基础为突破口,从法律角度晓之以理,明之以法,告知戈某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严重后果。

同时,邢浦庆利用自己身处乡村,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,从道德层面给戈某分析利害关系,从村规民约方面对他进行感化教育。

最终,在高殿洪和邢浦庆的配合调解下,戈某转变了思想认识,当场一次性返还孙某协议金额。

(通讯员 周雯婧 记者 张楠)​​​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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