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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日来,全国多地持续高温,很多户外劳动者面临高温“烤”验。7月2日,北京一名49岁的地接导游,在颐和园带团游览时中暑,抢救无效不幸离世。痛心之余,也让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,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。
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、卫生部、人社部、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的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明确规定,高温天气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,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,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。这些高温保护性规定,被公众解读为高温“休息令”。尽管法律法规对高温“休息令”作出明确规定,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赶工期、抢进度,变着花样让工人顶着烈日酷暑干活,导致“休息令”沦为“纸面福利”。
有的企业认为,自己既然按规定足额发放了高温补贴,那么就可以强令职工高温下持续作业;也有企业认为,快递小哥、外卖骑手按单领取报酬,多跑多得,是否调整作息时间,由他们自己做主。其实,这些认识是片面甚至是错误的。即便按时足额发放了高温津贴,也不能以此强制劳动者冒着高温持续工作。快递小哥、外卖骑手等从业人员与用工企业或平台之间发生纠纷,司法实践中,绝大多数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。尊重法律,敬畏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,是每一个用人单位或平台都应当遵守的底线。用工企业或平台也要严格执行高温“休息令”,科学合理安排派单时间、派单数量,不能把企业效益置于劳动者健康之上。
推动高温“休息令”落地生根,不能单靠用人单位良心发现,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,加大执法力度,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高温“休息令”,并积极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,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,对有法不依、推诿扯皮的用人单位,必须亮起制度利剑,严惩不贷。
近年来,江苏不少地方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,为高温下的劳动者送上爱心和清凉。在泰州,“爱心避暑纳凉车”于一天最热的时段为一线高温劳动者撑起“绿荫”;在宿迁,有关部门为户外劳动者精准解决饮水、就餐、测血压、服药和休息等问题;在昆山张浦,自动售货机为环卫工人、快递小哥等劳动者提供24小时清凉茶饮服务……让劳动者在最“炎热”的季节感受到最“清凉”的关怀,值得点赞,也很值得效仿。
(孟亚生)
上观号作者:交汇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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